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胶州湾岸线整理工程项目和入胶州湾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