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推动和规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发展。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