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二章 航道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对航道规划建设用地、用海予以优先保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