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妇女组织、行业组织等,应当根据女性特点和社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和实用技术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产后返岗、失业、残疾、农村留守妇女等进行培训,提高妇女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