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尚未生效

为了加强泉域水资源保护,改善泉域水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