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尚未生效

松嫩平原重要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展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丹顶鹤、白鹤、东方白鹳等珍稀水鸟栖息地的保护。开展区域协作,科学实施生态补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合理控制地表水位,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平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