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