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授权开展强制检定或者向社会开展其他检定、测试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