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五十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