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划和计划第十五条有效根据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的安排,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提前介入对法规项目的调研、论证等立法准备工作。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