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