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安装、使用和维护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收费。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