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第四章 气象数据管理与应用第二十六条有效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发放气象数据身份标识,通过汇交协议明确其权利、义务以及汇交数据的使用条件和利用方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