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及时查处危害气象探测设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违法开展气象探测活动等行为。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