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水污染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七十条有效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封堵、围挡、转移等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物直接排入水体。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