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