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