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二章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十九条尚未生效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