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尚未生效本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市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本市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