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消防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