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