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施,或者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未自行拆除临时性设施并恢复岸线原貌的,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