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车辆清洗、维修、装饰,必须在批准的经营场所内进行。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