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规范开展监测,监测数据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