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码头、矿山、垃圾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采取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