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残疾人就业工作,扶持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2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