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教育第三十一条有效残疾考生、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试体育;听力残疾考生、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试外语听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2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