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五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