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烟花爆竹禁放或者限放的区域和时间,严格限制燃放时间、品种,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公民采取文明低碳方式举办婚庆、庆典和祭祀活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烧纸产生的污染。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