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