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九条有效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编制乡村旅游、特色街区、重大旅游项目等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