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