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七条有效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失信惩戒记录等信用信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