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第六十条有效景区应当公布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旅游者流量大的主要景区应当采取门票预约、分时进入、限制进入以及景区内分流疏导等方式,对旅游者数量进行控制。景区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在网站、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主要通道发布警示信息,并同时向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分流、疏导等措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