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四十三条有效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运输合同提供旅游运输服务。不得随意变更旅游运输线路,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不得中途擅自将旅游者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终止运输,不得擅自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旅游客运经营者有权拒绝违法违规的旅游活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