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历史文化特色,推进旅游全域化、国际化,建设国际旅游名城。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