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设置不同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为旅游者提供咨询、集散、换乘、预订、救助、宣传展示等旅游公共服务,满足个性化旅游需求。

鼓励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自驾车营地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推动移动支付、电子门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和信息推送等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