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巡游车经营许可第八条尚未生效巡游车实行特许经营。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方式配置。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八年,具体期限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