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尚未生效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乘客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受理乘客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十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结;应当由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处理的,及时移送。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