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