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有效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技术研究、业务培训、交流和推广应用等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