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运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