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的建成区以及建成区以外的开发区、工矿区、旅游景区等实行城镇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城镇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