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城镇建成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分布应当满足公众需要。城镇新建公共厕所应当建成水冲式厕所。城镇建成区现有旱厕应当逐步改建成水冲式厕所。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设置明显指示牌和标识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设施。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