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