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提高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水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