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