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尚未生效

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编制长城保护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