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张骞墓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在张骞墓保护区划内安装安全技术防范、消防等防护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发现可能危及张骞墓安全的行为或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