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提出的调查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